代县新城小学项目2017-3(划)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代县新城小学项目2017-3(划)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代县新城小学项目2017-3(划)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陕西锦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6日

公示内容:

代县新城小学项目2017-3(划)宗地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代县,文源路以东,市府南街以北,市府北街以南,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5414.8m2(约68.12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98210°,北纬39.09022°。经调查,地块内原为农用地,后作为国有土地,种植柳树,现地块用途变更为中小学用地。

根据收集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但地块内历史上有可能受到车辆停放、农药喷洒和土壤扰动等的污染。

初步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表明场地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锌等)、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二噁英类、多环芳烃类以及有机氯农药和有机磷农药。潜在污染介质为表层土壤。

(2)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布设9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38组(包含4组平行),送检土壤样品19组(包含2组平行)。土壤检测指标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必测项目45项、pH、特征污染物(锌、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类和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7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锌)、氟化物和二噁英类,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风险推算值,其余项目均未检出。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场地检出的污染物未超过筛选值,属于非污染地块,健康风险较低,不再对其开展详细采样,本场地可结束场地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以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中小学用地)进行使用。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胡新

联系电话:1333094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