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保自主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建刚 0917-5359169

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锅炉废气监测报告
厂区噪声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