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验收

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属于兽用药品制造(C2750)行业,公司主要污染物是废气中的VOCs和废水中的COD、氨氮。同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卡那菌体蛋白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公司属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中规定的“第三类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的相关要求,同时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的要求,公司需要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本轮审核是公司第4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公司委托山东天安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完成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

本次审核范围主要为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生产项目,包括:一车间莫能发酵车间 1 座、盐霉素发酵车间 1 座、卡那发酵车间 2 座、卡那板框车间 1 座、卡那提取车间 2座、盐霉素烘干车间 2座、盐霉素发酵车间 1 座、、二车间阿维发酵车间 1 座、阿维提取车间 2 座、阿维烘干车间 1 座,污水处理单元及配套工程等。其中阿维菌素2022年停产,不在本次审核范围内。开展审核以来,组建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小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建立了清洁生产制度,确定了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审核重点为二车间生产单元。通过同行业对比分析,确定审核前公司清洁生产水平处于清洁生产国内基本水平。根据对比分析,以及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现状等实际情况设置了清洁生产目标。通过征集员工合理化建议、审核师咨询以及行业专家的现场指导,

2025年2月,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2个,其中无费方案5个,低费方案15个,中高费方案2个。方案总投资193.35万元,年获得经济效益446.9万元,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其中:节约电85.07万kWh/年,削减率为0.41%;节约蒸汽2942t /a,削减率为1.3%,节约人工3人;节约水2800 m³/a,削减率为0.41%;减排废水2800 m³/a;减排 COD0.190t/a;减排氨氮0.0042 t/a;减排总磷0.0021 t/a ;减排总氮0.021 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