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裕凯化工溴硝醇提溴项目竣工公示如下:
裕凯化工溴硝醇提溴项目,于2022年12月30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批复文号“潍环审字[2022】B95号”。取得批复后于2023年2月动工建设,于2025年3月10日竣工,配套的环保设施随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特此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裕凯化工溴硝醇提溴项目竣工公示如下:
裕凯化工溴硝醇提溴项目,于2022年12月30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批复文号“潍环审字[2022】B95号”。取得批复后于2023年2月动工建设,于2025年3月10日竣工,配套的环保设施随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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