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蒂澳钛白粉厂,2023年度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公示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六日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1、我厂始建与1988年,于1990年投入生产。地处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镇黄岗村北100米处,主要已硫酸法生产钛白粉。年产量在2000吨左右。

2、我厂以硫酸法生产钛白粉,主要原料为硫酸、钛铁矿和少量铁粉。

 

二、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依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毒有害物质,是指下列物质: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危险废物;4.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管控的污染物;5.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的物质;6.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的物质。

1、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包括以下几种:

序号 污染物名称 CAS
1 二氯甲烷 75-09-2
2 三氯甲烷 67-66-3
3 三氯乙烯 79-01-6
4 四氯乙烯 127-18-4
5 甲醛 50-00-0
6 镉及镉化合物
7 汞及汞化合物
8 六价铬化合物
9 铅及铅化合物
10 砷及砷化合物

分析是否涉及以上十种污染物,如涉及,是否进行检测,列出检测单位、时间、频次、排放浓度、排放标准,分析是否达标;如不涉及,直接说明。

我厂各原辅料均不涉及上述有毒有害物质。

2、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序号 污染物
1 二氯甲烷
2 甲醛
3 三氯甲烷
4 三氯乙烯
5 四氯乙烯
6 乙醛
7 镉及其化合物
8 铬及其化合物
9 汞及其化合物
10 铅及其化合物
11 砷及其化合物

分析是否涉及以上十一种污染物,如涉及,是否进行检测,列出检测单位、时间、频次、排放浓度、排放标准,分析是否达标;如不涉及,直接说明。

我厂原辅料均不涉及上述有毒有害物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危险废物

 

1.单位名称/法人名称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陈大奎
2.单位地址 嘉祥县卧龙山镇黄岗村
3.单位环保部门负责人及电话 梁本玉  17686113115 4.行业类别代码 2643
5.1 产生废物代码(8位) 5.2产生量(t) 5.3委托利用处置单位 5.4数量(t)
(1)264-013-34 46    
(2)      
(3)      
……      
合    计 46    
6.1工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 6.2符合标准贮存设施数量 6.3贮存类别代码(8位) 6.4截止2023年底历年累计贮存数量 6.5其中:在符合标准贮存设施贮存数量(t)
4 4 264-013-34 1 1
7.1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设施数量 7.2符合要求利用设施数量 7.3利用类别代码(8位) 7.4 2023年自有设施利用危险废物的数量 7.5其中:在符合要求利用设施利用数量(t)
3 3 264-013-34 47 47
8.1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数量 8.2符合要求处置设施数量 8.3处置类别代码(8位) 8.4 2020年自有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 8.5其中:在符合要求处置设施处置数量(t)
         
9.1管理计划 是否包括减少产生量和危害性措施 9.2应急预案 是否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是否包括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是否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是否进行备案 是否进行备案
9.3申报制度 是否如实申报危废产生类别数量流向处置 9.4标识制度 容器和包装物是否设置识别标志
申报数据是否与台帐记录及环评数据一致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场所是否设置识别标志
9.5转移联单 转移前是否有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 9.7贮存设施 是否进行环境评价和完成“三同时”验收
是否如实填写联单并与台帐记录一致 超期贮存是否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9.6经营许可 转移的危废是否全部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 是否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是否做到分类贮存
是否建立贮存台帐
9.8利用设施 是否进行评价并验收 9.9处置设施 是否进行评价并验收
是否建立利用台帐 是否建立处置台帐
是否定期监测 是否定期监测
9.10是否建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9.11是否落实每年不少于2次的培训

4、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管控的污染物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涉及45个基本项目其他项目的检测情况。按照土壤检测的数据进行分析,列出检测项目、排放浓度、排放标准。

 

 

依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我厂属于第二类用地,参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我厂土壤检测各项目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的物质
编号 化学品名称 CAS号
PC001 1,2,4-三氯苯 120-82-1
PC002 1,3-丁二烯 106-99-0
PC003 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二甲苯麝香 81-15-2
PC004 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 27417-40-9
PC005 短链氯化石蜡 85535-84-8
68920-70-7
71011-12-6
85536-22-7
85681-73-8
108171-26-2
PC006 二氯甲烷 75-09-2
PC007 镉及镉化合物 7440-43-9(镉)
PC008 汞及汞化合物 7439-97-6(汞)
PC009 甲醛 50-00-0
PC010 六价铬化合物
PC011 六氯代-1,3-环戊二烯 77-47-4
PC012 六溴环十二烷 25637-99-4
3194-55-6
134237-50-6
134237-51-7
134237-52-8
PC013 91-20-3
PC014 铅化合物
PC015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1763-23-1
307-35-7
2795-39-3
29457-72-5
29081-56-9
70225-14-8
56773-42-3
251099-16-8
PC016 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25154-52-3
84852-15-3
9016-45-9
PC017 三氯甲烷 67-66-3
PC018 三氯乙烯 79-01-6
PC019 砷及砷化合物 7440-38-2(砷)
PC020 十溴二苯醚 1163-19-5
PC021 四氯乙烯 127-18-4
PC022 乙醛 75-07-0

分析生产原料、辅料中是否涉及以上优先控制化学品,如涉及,是否进行检测,列出检测单位、时间、频次、排放浓度、排放标准,分析是否达标;如不涉及,直接说明。

我厂生产原料、辅料中均不涉及上述有毒有害物质。

三、达标情况分析说明

涉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优先控制化学品的分析排放情况和达标情况。

我厂不涉及国家重点监管有毒有害物质及优先控制化学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危险废物中,我厂涉及危险废物废酸,涉及中废酸,自行利用与生产回用及制造聚合硫酸铁使用。

我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分析处于第二类用地小于筛选值,均低于(GB36600–2018) 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