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众汇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四川众汇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四川众汇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四川众汇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4.6.6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四川众汇鑫报废汽车验收意见20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