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污水处理厂地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关于《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污水处理厂地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有关精神,凤岗镇人民政府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广东度量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开展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地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改善东莞市生态环境和提高人类身体健康,降低水源污染的风险,保障人们的饮用水安全以及加快土地开发利用,同时为更好地按东莞市、凤岗镇总体规划进行合理有效开发使用土地,东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2〕234号文提出关于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问题。因此,凤岗镇人民政府拟征收凤岗镇经济联合总社、凤岗镇竹尾田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6732公顷;收回国有土地2.8022公顷,土地面积合计7.4754公顷。拟征地块位于东莞市浸校塘环村路128号,地块规划为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初步设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有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各项用地手续办理的合法合规性,土地开发对周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等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建议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用地手续办理工作;制定好相关工作章程,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做好群众的宣传疏导工作;加强对拟征地块及周边环境的调查和保护,避免因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莫丽芬      联系电话:13631790440

邮  箱:huahaogw@188.com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征地块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广东度量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拟征地块红线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