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星二号煤矿矿井水蓄水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2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对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马二矿矿井及选煤厂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银星二号煤矿矿井水蓄水池项目

2.项目业主单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

3.工程概况:

银星二号煤矿矿井水蓄水池占地面积1073333.33m2(约1610亩),池顶标高1268.00m,设计最高水位标高1266.00m,蓄水量为3940846.87m3(约394.08万m3)。总投资为7500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现特设本次公告,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群众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宁夏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15729561705   Emall:798013112@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

日期: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