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云村委会塘表村拆迁安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新云村委会塘表村拆迁安置用地地块。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6328.03m2。
地理位置: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育德路与校前路交汇处HD-XYTBC-0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1.796573°、北纬22.141847°。
地块土地历史:根据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地块内历史上曾作为荒地、园地和居民楼(地块在2012年以前有新云村村民自建房,部分区域有种果树;2012~2020年有新云村村民自建房,部分区域有种果树;2020~2022年,有新云村村民自建房,部分区域用于附近居民种菜;2022年至今地块围蔽闲置)。
未来规划:春城街道新云村委会塘表村留用地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调查原由: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规定,纳入联动监管地块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阳春市有28宗地块(包含新云村委会塘表村拆迁安置用地地块块)原用途涉及林地、耕地、园地和陆地水域,现地块用途为“一住两公”,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评估工作。
二、调查工作与结论
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污染识别,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新云村委会塘表村拆迁安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污染识别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3年3月,识别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块异味辨识、人员访谈等。
污染识别分析表明:
(1)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输送;
(2)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地块内未曾有工业企业入驻,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未曾开展过土壤和地下水相关环境质量监测;
(5)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内不存在污染迹象,土地表层从颜色、性状等均无明显差异,通过地块内土样快速筛查(XRF和PID)的检测表示,地块内土壤未呈现有机污染物的污染情况和重金属含量的异常波动;
(7)通过周边潜在污染源分析,项目周边无工业企业,不涉及重点生产行业,不曾入驻工矿及仓储企业,无生产活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