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3年5月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新材28路以北

所属行业: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C2646)

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二、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厂区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和无组织排放粉尘、密封胶生产线脱水和脱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抛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厨房油烟。2022年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2.0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苯有组织排放浓度≤1mg/m3、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60mg/m3;甲醛有组织排放浓度≤5mg/m3

(2)废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为制氮机排水、回收冷凝水和地坪清洗水。制氮机排水和回收冷凝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项目对车间内地坪的清洗采用拖布拖洗,而不是直接用水冲,地坪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混合后从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本公司营运期主要噪声来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真空泵、空压机、冷却塔、车床、钻床、铣床、抛光机等各类设备。利用厂房、门窗及相应隔离措施进行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运营期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1)一般固废:

粉尘:车间内自然沉降粉尘及除尘系统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废旧布袋、废铝材、废玻璃:外售至废品收购站。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吸附剂(制氮):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厂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冷凝器回收物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

2)危险废物:

废棉纱、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废胶: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隔油池废油、沉淀池污泥:定期由有资质公司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