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纳美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纳米银线浆料、纳米银线墨水和纳米银线耐候高分子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江苏纳美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纳米银线浆料、纳米银线墨水和纳米银线耐候高分子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纳美达验收报告11.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江苏纳美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纳米银线浆料、纳米银线墨水和纳米银线耐候高分子研发项目已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专家咨询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纳美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纳米银线浆料、纳米银线墨水和纳米银线耐候高分子研发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123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

建设内容:纳米银线浆料1t/a、纳米银线墨水5t/a、纳米银线耐候高分子(OC配方液)1.5t/a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6幢101室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变动情况章节结论,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开始调试,2021年11月11日委托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均符合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纳米银线浆料段,产生二氧化氮气体(产生量较小,不进行总量核算),反应段使用乙二醇会产生有机废气以及粗料提取段、纯化段清洗工序采用乙醇和丙醇溶剂会挥发有机废气。废气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及其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年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公众查阅验收监测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2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纳美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鑫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6幢101室

联系方式:18701009115